血耙鸭是凤凰古城的特色菜,时聿也是第一次来这,皱着眉犹豫了一下,最终还是点了一盘。
他觉得这名字有点邪性,估摸着比较重口味,不知道夏拾会不会喜欢。
菜端了上来后,时聿看着盘子里那黑乎乎的方块足足犹豫了半分钟,然后说道:“我先尝尝。”不好吃就让人撤了,他不愿意让夏拾先试。
吃了一块,时聿才发现里面是米,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,味道还是可以的。
“尝尝。”时聿立刻夹了一筷子给夏拾。
凤凰古城其实很小,地方就那么大,白天逛一逛,晚上逛一逛也就差不多了,不过白天和晚上是两个世界。
第二天早上时聿牵着人出去了,还带了单反相机。
“要扎辫子吗?”一出来走到巷口,就有两个中年大妈围了过来,手里拿着一大把彩带,还有照片。
“不用了。”夏拾摇头,不知道这个有什么意思。
“哎,先生让你女朋友扎一个吧,很好看的。”其中一个大妈锲而不舍地游说,“到了凤凰都得扎个辫子,讨个好兆头哩。”
“夏夏,你编一个。”时聿忽然道。
夏拾也听到了大妈刚才的后半句,她看着大妈手上的彩带,同意了。
“你也编。”夏拾接着说道。
时聿犹豫了一下:“夏夏……”他不太适应别人碰他。
夏拾牵住时聿的手轻轻摇了两下,“我帮你扎。”
时聿立刻改口:“好。”
夏拾先坐在大妈给的小凳子上,然后大妈手脚麻利地把辫子编好。
时聿蹲在那给夏拾拍照片,偶尔带着温柔笑意看着夏拾。
从大妈手里接过彩带,夏拾开始给时聿扎彩辫。
时聿的头发比普通男人的头发要软上很多,摸起来并不扎人。但是因为才刚剪不久,头发没那么长。夏拾得把彩带叠一次,才好编。
最后两人都顶着一头彩辫在凤凰古城里晃荡,尤其是时聿非常扎眼。不过他一点也不在意别人的眼光,反而非常珍惜地摸了摸。
当然时聿给两人拍了不少照片做留念,顺便用手机发给了他家的群里,丝毫不顾群里的反应。
很快,一向安安静静,只有时家两个女人偶尔说说话的群,炸了。
第四十七章
画家,尤其是出了名的画家,总要和常人不一样,大概是那种天生的艺术天赋导致他们的审美观和普通人相差甚远。
但是时聿不一样,他正常的很,从小到大表现的无非是对美的要求高了点。除了前几年那头长发有点离经叛道外,他一直都表现的非常贵公子。
挑剔,爱干净,受不了别人碰他,这些都是很正常的贵公子病。
时聿小时候长得玉雪可爱,又有一双漂亮的蓝眼睛。有些小男生看着就喜欢,觉得他比女孩子还要可爱。小孩子本身就没有什么性别意识,凑到时聿身边就想要捏捏碰碰。
当然,时聿是不会同意的,所以每天都要揍一顿人。作为每天被一小请,三天一大请去学校的家长,时康是非常自豪的。
他觉得自己二儿子像他,有男子汉气概。不像老大,能用嘴解决从不动手。
所以时康到现在还是非常认为自己二儿子非常男人的。男人就应该是坦坦荡荡,一身阳刚之气,虽然小二长得太好看了一点。
但是时康万万没想到自家的儿子,有一天会绑了一头小辫子!还是彩色的!这就算了,发完照片还要@全体成员问好不好看!
时康那个气哟!坐在公司办公室面沉如水,手却没有停下,连续发了好几条消息,让时聿把辫子给拆了,还发了一张生气的表情包。
时盛扬也赞同的加一,说那一头彩辫看起来太扎眼了,不好。
当事人忙着游玩,没看到这些话。但是家里两个女人看到了,立刻开始管教自己的男人。
余艺不像她大儿媳妇委婉,在微信是给时盛扬说。她和时康都是几十年的老夫老妻了,一点也不带怕的。直接一个电话打过去,噼里啪啦把人骂得狗血淋头。
最后两个大男人认错了,但是消息已经撤不回来了。
余艺和大儿媳妇一合计,决定开始刷屏,然后再来让那两个臭男人说话。
等时聿有空瞄一眼微信群的时候,只看到他妈和大嫂的撒花,还有大哥和父亲非常长的一段夸赞他头发的话。
时康的话还是比较朴实无华,简单的。但是时盛扬不一样,他发出来的话,如果让时聿单单看,还以为是哪件商品的介绍,充满了商业的气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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