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胖是庄子上一家普通农户的孩子,比李桥大两岁,机灵活泼。
曾经李玉见侄儿喜欢这个男娃,向她爹提议,把小胖送府里做李桥的贴身小厮,被坚决否定。
就好像来庄子之前,李家正君说的那般:
“泥地里滚来滚去的脏小子,能和我孙子比?”
以前她不觉得有什么,娶了白卿书后,与夫郎的矛盾大多来自于双方对于身份地位的敏感。
这辈子的自己,真的没那么在乎是否匹配。
没能成为贴身小厮,但小胖包括他的父母因此得了管事的照顾。让自家孩子去那儿玩,李玉是放心的。
“卿书,咱们走吧。”
早膳也是开胃的小菜配清淡主食,白卿书吃得比以往多些。他笑道:“总觉得住在这里也不错。”
夫郎这话,李玉只是听听而已。
她的卿书从小锦衣玉食,李府伙食也好,吃一两顿农家小菜,觉得新鲜。真要让他一直住在庄子上,待久了肯定会怀念城里。
白卿书骨子里,还是那个娇宠着长大的少爷。
知晓了这点,李玉就必须挣出一个前程,为夫郎和孩子的未来努力。
她开玩笑道:“那你一人住在这里,我等你生产后,抱着孩子,带着桥儿回家。”
白卿书不过是随意说说,听到妻主的话,面色一怔,竟然不知如何反应。
卷翘的长睫垂下,薄唇微抿,看起来可委屈了。
文意站在一旁要气死了。
他鼓起圆脸,心想小姐会不会说话,莫非公子为你们李家生孩子,还要被冷落不成。
平日里油嘴滑舌,伶俐得很,说话怎么那么让人生气呢。
若是让他找妻主,定要寻一个老实本分的女子。
李玉起身托着夫郎的小脸,“啾啾啾”亲了几下,“那是不可能的。我夫郎想去哪儿,我就去哪儿,我是卿书的小尾巴。”
眉心还有被亲吻过的温热感,白卿书抬起眼皮淡淡扫她一眼,便道:“那我不去果园了。”
他方才愣是愣住,委屈是装出来的。与李玉相处几月,知道她嘴贫,爱逗自己。
一旦自己沉默不说话,逗弄的一方反而慌了,立刻哄起人。
他也起了逗妻主的心思,故意板着脸。
“妻主不是我的小尾巴么。”
他挪揄道,“我不想去了。”
在李玉看不到的方向,唇角悄然翘起。
单纯的文意看见了这一幕,为主子打抱不平的心思消散,摸了摸鼻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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