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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03页(第1页)

这时律师再次插话道:“你们夫妻如果同意我就拟个收养协议。法律规定,如果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,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子女是可以被收养的。只要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、没有在医学上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、没有违法犯罪的记录并且年满三十周岁。我当事人全都符合。以前需要35周岁,现在30周岁就可以了。”

亲生父母望着孩子,不说话。

律师看见他们这样,又说:“那我草拟一份协议。”

律师不愧是律师,前后不到十分钟收养协议就写好了:

【送养人:吴天桥,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,住址……电话……

送养人:李xx,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,住址……电话……吴天桥与李xx系夫妻。

收养人:张xx……

收养人……

被收养人……

送养人因实际困难无力抚养被送养人,愿将女儿xxx送给收养人当养女,收养人也表示愿意。

经过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:

一、被收养人于xxxx年x月x日起为收养人的养女,与收养人共同生活。

二、被收养人以父母称呼养父母。

三、被收养人改姓“张”,改名____。

四、送养人配合收养人迁移户口。

五、送养人不再接触被收养人。

六、上述三方共同遵守法律中关于收养的规定,包括

(一)收养人对被收养人承担父母的抚养教育义务。

(二)被收养人将来对收养人尽子女的赡养扶助义务。

……

本协议一式两份,收养人、送养人各一份,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
甲方签名(送养人)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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